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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去世后,继父有权卖房吗?

来源:律师帮帮忙    时间:2023-04-29 11:21:11

再婚家庭的生活本来就不容易,毕竟在婚姻与感情的基础上,还要接纳对方的子女,确实牵绊较多。在生活中,也往往因为孩子扯出钱财、关系、情感等等方面的纠纷与矛盾。而再婚家庭中,一旦一方先离世,那么后续的继承问题则是一次亲情的大考。

案例回顾

2004年,魏女士父母离异,不久后,母亲重新找到归宿,2006年他们领证,这一年,魏女士已经22岁。


(资料图片)

据魏女士讲,在母亲结婚时,继父的经济条件非常不好,母亲一直和他在村里租房生活。好在,两人结婚前,继父申请到一处宅基地,母亲与继父在结婚后便忙活着开始盖房,据魏女士说,当时盖房的钱几乎都是母亲出的。

房子建好后,母亲和继父一直在这里生活。直到2020年,魏女士的母亲去世。继父这一生没有自己的亲生子女,魏女士曾表示将继父接到自己家共同生活,被继父拒绝了。魏女士只得定期给老人一定的生活费,或通过电话的方式询问继父的生活情况,逢年过节的时候魏女士还会提出想回去看看老人,可是,都被继父以各种理由拒绝。

2021年年底,魏女士回到了继父家,却听到继父已经将房子卖了的消息。魏女士对于继父的做法非常不满,还提出母亲曾经就房产的分配问题留下口头遗嘱。这份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一位是母亲的朋友,另一位是母亲的姐姐,目前,魏女士对于遗嘱的效力不太确定,另外也想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,继父有权处置房产吗?

律师解读

“帮传承”的专业律师表示,从目前的情况看,本案属于普通的析产继承案件,但是因为继父进行了无权处分,并且已经将房产出售给了案外人,如果魏女士又想主张返还房产,可能会涉及到继父和买受人之间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,因此,还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。

本案中房屋的权属也是关键问题之一。这处房产于2005年申请下来,当时只写了继父一人的名字,第二年魏女士的母亲就和继父领了结婚证,并开始共同建设房屋,因此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就目前来看,虽然魏女士的母亲留有口头遗嘱,但是该遗嘱是否有效,需要对证据进行核实后才能做出判断。口头遗嘱的效力,对魏女士拥有多少诉争房屋的份额,具有重大影响。

此外,继父没有子女,而且在与魏女士的母亲结婚时,魏女士已经成年,因此也没有与魏女士形成抚养关系。那么如果继父去世,魏女士并不是法定继承人之一,在继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,可能属于继父的财产将由他的兄弟姐妹或者是侄子、外甥等亲属进行继承。

据魏女士了解,继父是和本村村民签订的卖房协议,该村民在本村中已经拥有宅基地,因此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,但是该买卖协议的法律效力要进一步进行综合性判断。魏女士的母亲去世之后,继父独自处置房产的行为,属于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,但无权处分并不一定会导致合同无效,还要结合买受人是否是善意取得等综合情况。是否是善意取得,首先要考虑购买时,主观上是否具有恶意,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。其次,要证明对方在购买涉案房屋时,是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成交的,比如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30%,那么就应该可以视为对方并非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。由此,魏女士可以主张合同无效,要求对方返还房产。

律师建议魏女士,可以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,主张析产继承,由继父来承担自己的损害赔偿责任,这种方式对于魏女士来说是最稳妥的解决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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